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市认定机构初审、省认定办审核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等程序,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合肥市穗意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等39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2015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1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市认定机构初审、省认定办审核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等程序,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合肥市穗意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等39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2015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