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泉政文〔2006〕 40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结合市委提出的“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为推进泉州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顾 问:郑新聪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庆宗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主 任:周真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舒 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少锋 市社科联主席
庄玉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国防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调研员
徐昌裕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
王瑞钦 市教育局副局长
洪进星 市财政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
颜细财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黄雄彪 市委党校副校长
张禹东 华侨大学副校长、教授
林华东 泉州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俞正明 仰恩大学副校长、副教授
沈文锋 黎明大学副校长、高级编辑
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奖办),设在市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少锋 市社科联主席
副主任:谢伯辉 市社科联副调研员
朱芳强 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科长
成 员:郑梅聪 市社科联秘书长
林长华 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主任科员
(二)市评奖办下设经济·金融企管类、政法·哲学社会类和人文·科教文史类等三个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本学科的成果进行初评、复评,并向市评委会推荐各等级成果;各学科评审组成员由相关学科资深知名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的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以确保成果评奖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度。
三、评奖对象
(一)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或发表的我市社会科学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1.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即有出版书号)或在各级公开报刊(即有“CN”号)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
2.在《泉州学林》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为领导决策或有关部门所采纳,获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附有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党政部门证明的成果;
4.已实现成果转化(正式发表或被县处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等)并注明课题立项号及课题名称的市级以上社科研究规划课题成果;
5.参加市社科联各学会及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研讨会的学术论文,经有关学术团体认可并出具证明的。
(二)申报参加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划分为以下三类九种形式:
1.专著类;
2.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和校注类;
3.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
四、评奖标准
申报参加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逻辑严密,学风端正,文风良好,学术诚信,有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一)专著类
对研究对象和问题能够进行比较全面而系统的研究,理论体系完整,内在逻辑严密,有较高的学术见解和理论创新水准;或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和校注类
译著内容应对我国学术研究或实际问题的解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学术意义,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产生良好影响,译文要忠于原著,文字表达准确、畅美。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应用性,能准确解释和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教学、科研、决策和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重点突出,编排科学,格式新颖,能够融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于一体,广受欢迎和好评。、
(三)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
论文应对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的研究有所发现、创新,或提供新的分析、论证,或提出重要的修正和补充。调查研究报告及决策咨询报告应对现实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提出比较深刻的见解,对推动和指导社会实践有较大作用。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立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及佳作奖。一等奖10项,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20项,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0项,奖金各3000元;佳作奖20项,奖金各1000元。佳作奖向青年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或基层理论工作者倾斜,在复评入围的青年作者(35周岁以下)和县(市、区)基层作者(不包括高等院校作者)的成果中优先选取。
六、成果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3年5月6日—6月5日。由作者在规定时间内(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市评奖办申报成果。
(二)申报方式
每项成果(含佐证材料)应提交6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填写统一制作的《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简表》(一式10份)等有关资料(可在泉州社会科学网站http://www.qzskl.org下载或到市评奖办索取),并缴纳申报评审费(参照兄弟省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
(三)申报数量
个人成果每人最多申报2项(联名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视同个人成果)。
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最多申报2项。集体成果申报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并在明确主研人员、分工情况之后以集体名义申报。不经过集体讨论,只以其中部分人名义申报的不得申报。
(四)相关规定
1.公开出版的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报参评。
2.丛书可以整套申报,也可以单本申报。(以整套丛书申报的由主编具名申报,此时,其中单本则不能再重复申报。)
3.确定成果是否在评奖时限之内的依据是: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在报刊上发表的,以第一次在报刊上登载的时间为准,即不计转载和摘登的日期。内部调研报告,根据其被有关决策部门或者领导机关采用的时间来确定。
4.凡已得到厅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但其成果可由作者申报荣誉奖,载入《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目录》(不收申报评审费)。
5.本届评奖原则上只评本市(包括省部属驻泉单位)作者成果。在成果申报后调离本市工作的作者及在申报期限内调入我市工作的作者,其成果仍可申报参加评奖;外市作者研究我市问题的成果,也可申报参加评奖。我市作者与外市作者合作的成果,只评我市作者完成的部分;作品中不能明确我市作者所完成的部分,不能参评。
6.对有特殊原因长期在外或已故的本市作者,由作者所在单位或其他个人推荐和代表申报,但应说明具体的事由。
7.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以及电子音像作品;版权有争议的成果;在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均不参评。
8.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原外文文稿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其中一个章节原外文文稿复印件。
9.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七、奖励办法
(一)获奖成果均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表彰和奖励,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奖金。
(二)联名获奖项目,除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外,可另发给各联名作者获奖证明。
(三)已在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获奖的项目,可申报获得荣誉奖,不另发给奖金。
八、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泉州市区南俊路新府口48号市社科联;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278872(传真)、22279618;
联 系 人:郑梅聪、陈小华;电子邮箱:qzskp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