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天津市2009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共安排电力企业脱硫项目24个,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3076吨(详见附件1);非电力企业脱硫项目182个,可削减1034吨(详见附件2);2008年度结转脱硫项目削减量为20547吨(详见附件3)。预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4657吨。

  二、天津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共安排减排工程项目8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966吨。主要有: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9个,其中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8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7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83吨(详见附件4)。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12个,其中新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8个,原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3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1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96吨(详见附件5)。

  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6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7吨(详见附件6)。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项目9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0吨(详见附件7)。

  2008年度结转项目28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10吨(详见附件8)。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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