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国家于2013年3月1日出台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国家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部署,我局决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为首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省知识产权局负责48家试点示范企业的贯标工作,厦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15家试点示范企业的贯标工作(名单详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我局将组织咨询服务机构,进入贯标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辅导,并结合相关工作对贯标试点企业提供支持。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开展,指导辖区内贯标试点企业认真开展贯标工作,协同咨询服务机构为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对贯标试点企业的支持。
(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要求,我省现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都必须全面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实施。各贯标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次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派员参加培训,结合本企业实际,在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咨询服务机构帮助下,尽快建立起一套持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三、其他要求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贯标试点企业于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本单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联系人。
附件:1.福建省2013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
2.2013年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联系人回执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17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闫宏宇 庄敬 陈晓晶
电 话:0591-87819279 87819179
电子信箱:yhy@fj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