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为加快振兴我市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向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迈进,根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天津是国务院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建城设卫600多年,具有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天津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拥有大量近现代文化遗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风格独特的中西建筑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地,可开发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天津是全国著名的戏剧、曲艺之乡,艺术门类齐全,拥有全国一流的专业院团,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实力雄厚,文化产品影响广泛;天津地处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和环渤海中心位置,连接国内外、联系南北方、沟通东西部,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网络密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天津教育发达,高等院校、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网络健全,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国家赋予多项先行先试政策,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郁的创新氛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近几年来,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在全国获奖并产生重要影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了一批直接面向市场的文化企业,文化市场更加开放、多元和活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了一批文化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区;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制定扶持政策,文化市场管理效能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市级重点文化设施,为发展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远低于支柱产业要求,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偏低,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满足;文化体制机制不活,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民营文化企业规模和数量较小,文化市场不够活跃;对文化资源的挖掘、整合、开发利用不足,文化与科技旅游商贸结合不够紧密;文化产业配套政策不足,扶持力度不大,在吸引企业落户、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不够明显;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聚集度不高,尚未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产业集群。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天津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走天津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积极推动天津特色文化繁荣发展;坚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天津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三、规划目标

       (一)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面向市场、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体系,结构优化、运作规范的文化市场体系,体现时代精神和天津特色的文化产品生产体系。

  (二)到2011年底,初步建成我国北方文化资源聚集中心、文化创意中心、文化产品生产交易流通中心、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中心、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

  (三)到2011年底,初步建成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出版和印刷复制基地、京剧和曲艺艺术展演基地、近现代都市风情影视基地、民间工艺品制作和集散基地。

  (四)2010年至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1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

  四、产业布局

       全市文化产业在空间布局上按照山、海、城、乡"四带多点"的框架展开,开发建设中心城区都市文化产业带、滨海新区开放型海洋文化产业带、北部山区休闲旅游文化产业带、周边区县民俗文化产业带,逐步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结构更加合理、与天津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面推进各种文化产业类型的基础上,发挥天津优势,突出自身特色,重点扶持发展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和动漫、文化会展、艺术品交易等八类产业。

  (一)文化创意业。重点发展工业和建筑设计、文化科技、时尚设计、咨询策划、艺术创作等行业。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节点,打造多个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形成一区一园、一区一品的发展格局。依托大运河和海河两岸自然及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杨柳青、团泊湖、武清、宝坻、津南等文化创意产业组团。加强文化科技的创新和应用,发挥文化创意产业聚集效应,培育具有原创能力的大型创意企业,创作一批富有天津特色的创意产品。积极吸引国内外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文化创意产业,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注入活力与动力。

  (二)广播影视业。加快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提升影片、电视剧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平和生产能力,扩大跨地区经营范围。基本完成城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改造,使有线电视网络具有宽带、双向、多功能的承载能力。积极发展电影院线,繁荣电影市场。加快发展以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广播影视创作、拍摄和制作基地。推进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实现快速扩张。到2011年底,广播影视行业年总收入达到50亿元,总资产超过150亿元。

  (三)出版发行业。加快传统出版企业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大力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培育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出版、发行、印刷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建设天津印刷工业园、天津出版产业园,适应滨海新区制造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发展包装装潢印刷,推动我市印刷包装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方报业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大型图书期刊物流配送中心,新建一批图书报刊零售网点,完善出版物分销和配送体系。到2011年底,在稳定年出书品种5000种的基础上,畅销书和常销书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单本书效益大幅提高,使我市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出版物集散中心。

  (四)演艺娱乐业。加快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和资源重组,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组建演艺集团,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充满活力的综合性演艺团体。完善演艺娱乐基础设施,培育消费市场,创作精品,面向市场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歌舞、戏曲、话剧、相声、杂技等演艺娱乐节目,大力推广高雅艺术。加强演出节目的策划、宣传、包装和营销,重点打造天津国际少儿艺术节、全国(天津)相声新作品大赛、中国原创歌曲颁奖典礼等演艺品牌。以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为重要载体,努力搭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演艺产业平台。

  (五)文化旅游业。加强文化和旅游的结合,做强"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品牌。建立文化旅游项目推介平台,整体包装宣传我市的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形成新的文化旅游热点。整合演艺与旅游资源,在重点景区推出有特色的演艺精品。积极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和传统手工技艺,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

  (六)数字内容和动漫业。积极扶持数字内容重点企业,重点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学习、数字游戏、数字影音、网络服务及移动内容,加强开发、设计、制作、传播和销售,形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内容产业链。建设动漫产业园区,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原创动漫产品,培育一批动漫龙头企业,推出一批原创优秀动漫产品,做大做强漫画、手机游戏、网络游戏、立体电影等产业项目和优秀品牌,积极培育影视动漫、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和动漫衍生品市场。举办动漫展览、动漫大赛等活动,建设民族优秀动漫产品研发中心、动漫人才培训中心和动漫产品交易中心。到2011年底,使动漫产业成为全市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把我市建成环渤海地区动漫产业中心城市。

  (七)文化会展业。重点支持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文化会展活动,扩大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中国(天津)书法节、中华(天津)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的影响。整合展馆资源,建设多种类型的文化会展中心。发展会展中介组织,支持会展企业向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品牌化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络营销、网上展览会等新兴业态。

  (八)艺术品交易业。支持工艺美术业发展,加强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建立天津传统工艺美术品目录,统一包装宣传、策划营销。建立多种形式的工艺美术品生产基地和经营企业,鼓励民间工艺美术品制作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建立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规范和完善交易规则,发展艺术品收藏、拍卖、交易、鉴赏、展览。制定出口退税、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工艺美术品出口。

  五、推动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率先发展发挥滨海新区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用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条件,坚持走高端、原创、国际化发展之路,突出开放、创新、时尚特色,努力建设成为文化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文化创意精品的研发制作基地和文化产品的展示与集散地。

  聚集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产业聚集区,加快企业、项目、资金和人才聚集。建成天津印刷工业园,形成综合性现代出版印刷产业集群。提升国际大型文化活动接待能力,举办文化会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规划建设滨海新区图书文化广场。突出海洋文化和生态文化特征,发展主题公园、游艇等休闲旅游产业。利用近代明清海防军事文化、近代军事工业文化、近代河海铁路物流文化、近代盐碱海洋化学工业文化等资源,打造海滨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海河下游洼湿地生态旅游观光和保护区。

  整合滨海新区宣传文化资源,与市属媒体优质资源联合,组建天津市滨海广播电视台及控股有限公司,并积极争取我市第二个上星频道。推动泰达有线电视网并入市有线电视网,实现"全市一张网"。率先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积极发展"物联网"等新兴产业,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用好先行先试政策,探索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授信机制,利用债券、股票、彩票等多种方式筹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尝试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质押、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解决文化企业中短期资金需求。

  增强文化集聚与辐射功能,建设环渤海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交易市场,建设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六、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依托中心城区丰厚的文化资源,发掘发挥设施、人才、相关产业集中的综合优势,发展总部型文化企业、高端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品牌,形成天津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总部型高端产业聚集优势。以国有企业集团为龙头,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会展交流、网络信息、演艺娱乐等产业,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相对集中、辐射广泛的总部型高端文化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建设好6号院、桥园创意产业园、陈塘文化产业园、C9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天津创意街、凌奥创意产业园、3526创意产业园、天津北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文化创意园区,按照合理布局、特色定位和多点错位、互动发展的原则,形成多个集产、学、研于一体,融商务、休闲、餐饮、旅游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展战略化合作,形成艺术创作和艺术品展示、销售、拍卖的完整产业链。

  打造知名文化艺术品牌,推动文化与商贸、旅游融合。发展特色文化艺术门类,发挥戏剧、曲艺之乡的独特优势,做大做强京剧、评剧、曲艺、杂技等传统艺术,扶持普及交响乐、室内乐、芭蕾舞等高雅艺术,形成传统与现代相互辉映的文化艺术品牌。

  策划制作全国知名的大型品牌综艺节目,集中展示天津城市形象和文化特色。以近代文化为内涵,以自然资源、历史建筑和名人故居为载体,开发保护利用近代历史文化遗存,整合开发老城津韵、津卫摇篮、意奥风情等文化旅游板块,加快建设五大道、意式风情街、1902欧式风情街、解放北路新古典主义建筑一条街、法式风情区、地中海风情街等历史风貌文化街区,发展旅游、展览、演艺、餐饮等项目。以津湾广场为核心,深度开发海河中游文化资源。以古文化街和鼓楼商业街为重点,建设集文化旅游、商贸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民俗商贸旅游区。

  办好大型文化节庆和会展活动,增强天津文化的影响力。按照国际化、时尚化、都市化定位,积极策划、承办地区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会展博览活动。挖掘老城厢民俗传统特色,举办民间绝活绝技表演和妈祖文化旅游节等。发挥经纪公司、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会展接待能力,拓展服务市场。结合城市规划改造,整合场馆资源,规划建设文化博览集群。

  七、大力发展区县民俗文化产业突出地域特色,深入挖掘历史、自然和传统民间艺术资源,形成形态各异的文化产业群落和文化产业项目聚集区,将区县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依托东丽湖、七里海、团泊湖、京津新城、北部山区,建设文化创意、生态环保、休闲娱乐多元素聚集的大型综合文化区。

  开发建设盘龙谷文化城、武清影视基地、北少林寺等项目。依托玉佛宫,加强对古玉的研究与展示。依托团泊洼"五七干校",建设文化名人纪念园。发展静海乐器产业,打造"中国北方乐器之都"。挖掘运河、漕运、杨柳青大院、小站练兵、精武武馆等文化资源,发展文化观光、民俗体验、旅游购物、特色餐饮,打造民俗文化旅游区,形成多个民俗生态旅游胜地。

  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项目,打造民间艺术品牌。

  大力发展杨柳青年画、泥人张、风筝魏、于庆成泥塑、芦台张根雕、版画、皮画、苇画、农民画、麦秸画、剪纸、刻字、面塑、皮影雕刻、彩陶等传统艺术,整合民俗传统艺术资源,扩大产业规模,开拓国内外市场。培养农村文化经纪人,建设以民俗工艺品展示、收藏、交易为主的民间艺术产业园区。建设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举办民间工艺品博览会和拍卖会、民俗文化博览会等活动,扩大天津民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办好民间花会、庙会等传统活动,带动旅游和商贸发展。开发保护高跷、竿会、竹马、宝辇、鹤翎会、罗汉会、龙灯会等民间花会,加强对评剧、京东大鼓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建设工业观光园、生态旅游特色村、都市农业观光园和潮白河、运河旅游观光带等项目,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发展山区地质、动植物科考探险活动。建设高水平旅游度假中心,提升农家院设施和文化档次,发展休闲商务旅游,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八、政策措施

        (一)设立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组建天津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二)建立天津市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交易平台。以文化产品和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搭建专业化市场交易中介平台和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三)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区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制定《天津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原创动漫作品推广机制;制定《天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组织评选命名活动,鼓励我市文化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

  (四)依据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06〕4号)规定,认真落实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享受的优惠政策。

  (五)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机制,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与振兴,成为市场主体。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采用免税、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激发社会投资文化产业活力。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产品和项目的宣传推介。

  (六)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创办文化产业园,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实现文化产业与制造业、商贸旅游服务业相对接,不断拓展上下游的产业链,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第二、三产业共同发展。

  (七)鼓励我市文化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八)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金融机构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建设,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九)市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人才评估和奖励制度。

  (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建立与国家有关考核体系相衔接、具有天津特点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九、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建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市与区县两级联动的推进机制。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国有文化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综合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四)培养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设置相关专业,形成优势学科。整合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天津文化创意实训基地等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不同层次的培养体系。继续实施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31"创新型人才工程、青年文艺人才工程。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完善竞争和分配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鼓励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支持和鼓励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各种盗版侵权行为,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按照推进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带动的思路,特制定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2010年),大力推进20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文化产业领导体制各区县要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本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建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按照合理布局、特色定位和多点错位、互动发展的原则,建设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6号院、C9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桥园创意产业园、天津创意街、3526创意产业园、凌奥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多个集产、学、研于一体,具备商务、休闲、餐饮、旅游等多功能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三、做大做强传媒业加大对主流媒体的扶持力度,努力把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新闻阵地。打造服务滨海、影响区域的财经金融类媒体,建设党报多媒体电子发布平台,增强影响力和传播力。重点办好天津卫视频道,并于2010年开通天津卫视高清频道。整合网络媒体资源,办好天津手机报。建好天津今晚网视全媒体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生活资讯及个性化互动服务。生产高水平的广播电视节目,扩大跨地区经营范围。规划建设环渤海传媒中心、新媒体滨海基地。推进有线电视网双向改造,2010年底达到90万户。整合滨海新区宣传文化资源,与市属媒体优质资源联合,组建天津市滨海广播电视台及控股有限公司。推进泰达有线电视网并入市有线电视网,实现"全市一张网"。

  四、大力发展影视业提升影视制作水平和生产能力,推出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影视作品,拍摄电影《蓝领》、《画虫儿》,电视剧《风云五大道》、《辛亥革命》、《小站风云》等。积极发展电影院线,建设天堂影院等,繁荣电影市场。加强广播影视基地建设,开发建设盘龙谷文化城、武清影视基地、《红旗谱》影视村、宝坻军事旅游影视文化园、静海团泊湿地影城等项目,建成天津电影艺术中心。

  搭建天津北方影视剧版权交易信息平台。

  五、提升出版印刷发行业加快传统出版企业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大力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建成天津印刷工业园,建设天津出版产业园,北方报业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形成规模效益,推动我市印刷包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出版物分销和配送体系,建立图书物流配送中心,新建一批图书报刊零售网点,扩大每日新公司报刊亭覆盖面,建设今晚社区文化便利店。

  六、繁荣演艺娱乐业打造天津文化艺术品牌,办好天津国际少儿艺术节、全国(天津)相声新作品大赛、"打开音乐之门"音乐节、今晚听听室内乐、天津体育之窗等演艺品牌活动。培育演出市场,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演艺娱乐节目,办好“开心麻花”舞台剧等演出。大力推广高雅艺术。举办中国天津海河之春国际音乐艺术节、都市浪漫-中外著名芭蕾舞经典剧目展演等演出。整修开发曹禺故居,建设曹禺纪念馆。规划建设曹禺剧院。

  七、推进文化旅游业加强文化和旅游的结合,做强"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品牌。建设天津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展主题公园、游艇等休闲旅游产业。

  加快建设海河故道文化创意产业园、官港生态游乐园、东丽湖华侨城、天嘉湖旅游度假区、南开文化宫古建筑群、五大道旅游区、中心公园法式风情区等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放李叔同故居。依托文化资源,规划建设精武文化主题旅游区、七里海湿地文化旅游观光线、葛沽民俗文化产业区、皇仓廒舍文化产业博览区。加快建设宝坻文化名人园、团泊洼“五七干校”名人纪念园、杨柳青大院文化区、小站练兵园、盘山文化产业园等,发展文化观光、民俗体验、旅游购物、特色餐饮。

  建立文化旅游项目推介平台,整体包装宣传我市的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整合演艺与旅游资源,在重点景区推出有特色的演艺精品,积极开发文化旅游纪念品,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挖掘我市教育资源,利用历史悠久的知名院校和新建院校发展文化旅游。

  八、积极发展动漫业建设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成天津北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搭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和扶持动漫龙头企业,促进动漫产业快速发展。建设民族优秀动漫产品研发中心、动漫人才培训中心和动漫产品交易中心。举办中国原创动漫巡回展览、"河图杯"全国漫画大赛。成立天津动漫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扶持文化会展业组织大型文化会展活动,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销会、"枫叶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等,努力搭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会展平台。建设多种类型的文化会展中心,建设天津梅江会展中心等。

  十、发展艺术品交易业建立《天津传统工艺美术品目录》,统一包装宣传、策划营销。建立北方文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地纬路书画一条街。规范和完善交易规则,发展文物和艺术品收藏、拍卖、交易、鉴赏、展览。大力实施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征集文化产品出口项目,编制《天津市文化产品出口目录》,积极扶持我市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和重点项目开拓国际市场。

  十一、发展文化用品制造业推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扶持乐器生产企业发展,推动民族乐器走出国门。建设静海乐器产业园区,打造"中国北方乐器之都"。建设天津音乐街二期工程,打造华北地区乐器集散基地。

  十二、发展民俗文化产业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项目,大力发展杨柳青年画、泥人张、风筝魏、于庆成泥塑、芦台张根雕、版画、皮画、苇画、农民画、麦秸画、剪纸、刻字、面塑、皮影雕刻、彩陶等传统艺术,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开拓市场。开发保护高跷、竿会、竹马、宝辇、鹤翎会、罗汉会、龙灯会等民间花会。

  十三、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区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制定《天津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原创动漫作品推广机制;制定《天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组织评选命名活动,鼓励我市文化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

  十四、提供资金保障设立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组建天津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授信机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尝试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企业债券发行等方式,解决文化企业资金需求。

  十五、建立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交易平台以文化产品和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搭建专业化市场交易中介平台和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中心,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以国家级展会为平台,展示天津企业项目,加大交易招商力度,扩大经济效益。

  十六、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在业界处于领军地位的文化企业,提升科技含量,发挥品牌效应,增强规模优势。制定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采用免税、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产品和项目的宣传推介。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放宽民营资本准入机制,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与振兴,成为市场主体。

  十八、完善文化产业人才奖励制度和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整合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有针对性地培养文化产业发展适用人才和后备人才。

  开展大规模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人才评估和奖励制度,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建立与国家有关考核体系相衔接、具有天津特点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十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文化经营单位的转企改制,组建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文化产业总公司。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抓好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推进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在市电台电视台的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等节目栏目进行制播分离改革,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立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

  二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鼓励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支持和鼓励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各种盗版侵权行为,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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