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用水定额》将出台 居民用水会定额限制

发布日期:2003-09-15    浏览次数:1

       《广东省用水定额》出台在即,其节水目标明确提出:实施对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实行总体调控定额限制,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的形成,而节约渠道要从传统淡水资源局限性转向更广阔领域,污水回用、海水淡化、集蓄雨洪将是广东节水的新方向。据悉,目前已经进入最后审批程序的《广东省用水定额》指出,实施对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实行总体调控定额限制的目标如下:

  工业节水:规划期内在工业增加值年增长10%左右的情况下,取用水量的增长控制在每年1.2%。至2005年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工业万元产值用水定额从目前的54吨/万元下降到50吨/万元(不含火电),至2010年重复利用率达到65%,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工业万元产值取用水量下降到30吨。

  城镇生活节水目标: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水在较长时期内还将会增长,通过用水增长和节水之间的平衡,至2005年全省城镇人均用水控制在每天380升以内,至2010年控制在400升以内。

  农业节水:重点对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节水增效示范县市;渠系水利用系数在2010年达到0.70以上,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60%以上,全省平均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从2000年的827吨/亩,到2010年减少到600吨/亩左右。据悉,以上三大领域节水总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省建成健全的节水管理体系、法制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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