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和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要求,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启动2010年度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围绕全市及新区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高科技、高成长原则筛选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完善研发机构、制定成长路线图,积极推进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建设,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通过计划的实施,培育一批“顶天立地”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和收入过亿元的“科技小巨人”,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
二、项目支持范围及额度
本次受理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项目和孵育载体建设提升三类项目,其中:
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根据企业处于创立期、发展期和壮大期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建设完善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企业均可自由申报。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最高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
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项目支持处于成长期和壮大期的企业进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未来3-5年成长路线图。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新区科委在企业自主申报基础上,筛选一批优秀企业,统一聘请国内外知名科技咨询机构帮助制定成长路线图。最高支持额度为30万元。
孵育载体建设提升项目支持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加强科技招商、建立并完善公共技术平台、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家的辅导和培训、提升孵化器自身管理服务水平等。该类项目以定向组织为主,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孵化器管理部门可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各自情况向新区科委推荐申报主体,新区科委结合各功能区推荐意见筛选支持对象。最高支持额度为200万元。
三、资金预算要求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应参照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申报,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资金申请额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申报的新区财政资助金额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资助金额与新区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3、自筹资金比例
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33%。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类别
符合条件的创立期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可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科技创业)项目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成长期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建设完善研发机构等可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成长助推)项目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壮大期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建设完善研发机构等可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创新领军企业发展)项目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成长期和壮大期的企业编制成长路线图可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成长路线图项目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育载体可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孵育载体建设提升项目申请书。
2、负责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申请单位担任中、高级管理和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起始时间要求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0年11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项目和孵育载体建设提升项目一般不超过1年。
4、不予受理的项目
已获得国家、市和滨海新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已列入滨海新区科技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其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允许申报。
五、项目受理
1、受理部门:各申报单位请将材料报送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管委会汇总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受理。
2、申报截止时间:各申报单位请于2010年11月6日前将打印装订好的申报材料提交各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管委会请于2010年11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1、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处
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项目
联系人:马骉 联系电话:65305972
孵育载体建设提升项目
联系人:梁鹏 联系电话:65305974
2、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罗芸婷 联系电话: 66211326
地址:开发区第四大街天大科技园A1楼5楼G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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