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做好“北部湾经济区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与决策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部湾经济区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与决策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的申请和管理,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通过登录“广西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kjxm.gxsti.net/)进行网上申报。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纸质)必须使用网上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可复印),不能用文字编辑软件进行编排打印。书面申报要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
(二)申请者应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至少有1份原件,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
2.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请注明申报项目专用);
3.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申报项目专用);
4. 申请者职称证书(复印件,请注明申报项目专用。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但暂未取得职称的除外);
5. 申请者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注明申报项目专用。申请者具有申请项目的相应职称,但没有学位的除外);
6.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仅要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供,至少有1份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申请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自筹资金投入比例等;
7.依托单位的匹配资金承诺书(仅要求有匹配资金的项目提供,至少有1份原件);
8.重点实验室(或金源单位)依托证明(仅要求依托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创新金源单位申报的项目提供,至少有1份原件)。由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出具证明,并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其研究方向。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一式10份。每份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申请者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依托单位的匹配资金承诺书→重点实验室(或金源单位)依托证明。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能用塑料夹、皮包装。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
(四)依托单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及其电子文档(excel格式)。
2.《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单》(见附件3)。审查单每个项目一页,在表格中填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其余内容不必填写),并附在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原件放上面)的前面。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一)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报送流程。
依托单位负责审核、推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申报项目受理点(受理点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和不在项目汇总表内的项目申报材料。请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届时携带身份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网上申报项目流程。
1.依托单位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单位注册,并将纸质的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独立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的复印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备案。2007年8月后已经在本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依托单位,仍用原有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如果登录名、密码丢失,可发传真函到0771-2844705查询,进入系统后可点击“密码维护”修改密码)。
2.申请者自行将申请书有关内容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录入,提交给依托单位审查。
3.各依托单位在网上填写申请书内容,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四、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作为2011年度项目受理。
(二)项目申报受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联系电话:0771-5595373。
五、其他
(一)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资料可在广西科技信息网查阅或下载。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刘会宁0771-2630953;覃明园0771-2809432;李堃怡0771-2618723;郭李怡0771-2613091;电子信箱:fzc@gxsti.net。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 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北部湾经济区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建与决策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