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0〕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认定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基本要求。
(二)申报材料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要求提供(详见附件1),一式7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附件2),电子文档下载http://www.gxsti.net。
(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10年12月1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 邮编:530012
联系人:常青 0771-2630959 0771-2820292(FAX)
E-Mail:gxc6688@126.com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范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doc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