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和本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总体安排,根据《关于申报2010年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10〕5号),在各区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和市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法城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第一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大山鑫港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第一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单位,现予公布。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对示范社及示范社建设单位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集成政策、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等建设项目。要以示范社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互助合作、农超对接等工作。各区县农委、经管站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要全面加强示范社及示范社建设单位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示范社和示范社建设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保证北京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依法、健康、持续发展,对市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