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三部委提醒:美国抬高农产品进口门槛

发布日期:2003-11-07    浏览次数:2


  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的美国“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将给中国食品出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为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质检总局、商务部提醒出口企业注意,最大限度地避免美食品和饲料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于今年10月10日正式发布“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根据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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