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科火字〔2010〕285号)要求,我区将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单位,要根据《通知》的申报条件申报,并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书》报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给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与科普处 陈 健
电 话:0771-2631005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
邮 编:530012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0〕285号)(详见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http://www.chinatorch.gov.cn/ckzl/tzgg/201012/14930.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