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4

  闽发改服务〔2010〕127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年度工作部署,我委从即日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根据我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基础,经研究确定重点申报创意产业项目和产业发展服务平台项目。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储备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工业创意设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流通、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二、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已确定的两个申报范围做好项目储备,每个设区市限报6个,其中工业创意设计3个。

  2、储备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工业创意设计项目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应在1500万元以上。

  3、优先储备在建项目,要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有效需求。项目储备工作可与当地经贸、创意产业主管部门做好核实。

  4、储备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城市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和建设配套资金基本落实,并在2011年能够开工建设。

  5、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辖区的项目要认真调研,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填写储备项目情况汇总表,于1月30日前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邮箱hehb123@163.com),表格和填写说明请见附件(表格从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工作通知中下载)。

  6、待项目汇总后,我委将认真研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上报。

  附件:

  1、2011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申报表.doc(项目单位填报)

  2、2011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情况汇总表.xls(发展改革部门填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何海滨 0591-

  E-mail: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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