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水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四日

  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更好地发挥水利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水利发展,显著提高水利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的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城乡一体化建设,有水则灵,缺水则难。历史的经验表明,以农村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始终是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条件。无论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社会组织方式如何变化,农业和农村对水利的依赖不会改变,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水利建设长期滞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必将后劲乏力。总之,农村要发展,水利要先行。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多次明确提出要加大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都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不仅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投资、促进增长的现实抓手。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加快农村水利发展作为一项事关农村发展、事关城乡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下大力量把农村水利建设抓紧抓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水利仍是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城镇防洪减灾能力和农村除涝标准急待恢复、提高和加强,农田排涝设施老化失修严重,不能开车或不能正常开车的国有扬水站控制的农田排涝面积占全市农田面积的60%以上,全市农村实际排涝能力普遍在5年一遇以下;二是农业用水节水水平和抗旱调蓄水能力依然不高,

  我市有效灌溉面积524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343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5%,且多以低压管道、防渗渠道为主,农田灌溉用水计量收费仅处于试点阶段,仍以按面积或耗电量计量为主;三是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刚刚起步,再生水利用还处于规划、研究、示范阶段;四是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全市320万农村居民中尚有12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有待解决;五是水土流失治理和农村水环境整治任务还比较艰巨,我市山区尚有184平方公里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清洁小流域治理刚刚起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很低。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水利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地位尚未确定,科学合理的农村水利管理体系需要健全,稳定增长的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亟待建立。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农村水利工作作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农村防洪、除涝安全为前提,以农村安全供水、农业节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改善为保障,通过实施十二项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步伐,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目标任务:从现在起用3至5年左右时间,通过组织推动实施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水库综合开发利用基础工程、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再生水回用农业工程、雨洪水资源利用工程、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农村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坑塘整治和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初步搭建起现代都市型可持续农村水利框架,力争到2011年,使农村排涝标准得到基本恢复和提高;农村居民饮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化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40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田间工程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100%;再生水回用农田的比例达到20%;农村水土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程建设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将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防灾减灾、扶贫增收的有效手段,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保障农村防洪除涝安全、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节水能力、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设一批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变农村面貌、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市农村水利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蓄滞洪区建设工程。2009年,在东淀、贾口洼、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青淀洼、七里海等6个蓄滞洪区建设撤退路18条,总长32.43公里。到2011年,争取实施完成黄庄洼滞洪围堤工程和青淀洼本洼围堤加固工程;加固永定河泛区左堤5.5公里;完成大黄堡洼东围堤加固;在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撤退路150公里。

  (二)水库综合开发利用基础工程。2009年,结合水库综合开发,加快实施列入水利部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底完成塘沽区黄港二库除险加固任务,东丽区新地河、静海县团泊两座病险水库年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尽快开工。到2010年,在全面启动水库综合开发利用工程的同时,完成全部除险加固任务。

  (三)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要加快实施老化失修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同时完成与之相连的排沥渠道清淤工程,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农田及农村地区排水能力,确保汛期各项排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2009年,更新改造国有扬水站18座。到2011年,全市更新改造扬水站47座,恢复原有设计排涝标准。

  (四)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按照《天津市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规划方案》,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城镇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动。2009年要再解决10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0年,使本市320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实现农村管网入户率100%、饮水水质达标率100%。

  (五)节水灌溉工程。按照《天津市节水灌溉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大对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高效现代农业的水利服务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和推广精准灌溉和喷微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设施农业水平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品位。加大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力度,恢复和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以粮食主产区县为重点,围绕粮经作物生产,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经济实用的低压管道输水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打造节水高效现代农业,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09年,全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累计达到368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0%。到2011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40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

  (六)中心城区再生水回用农业工程。积极组织推动城市再生水回用农业试点工程设施建设,并不断加大推广力度,将符合国家灌溉标准的再生水用于农业,努力增加灌溉水源。2009年,编制完成纪庄子、咸阳路、东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农业(生态)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到2011年,实施完成纪庄子、咸阳路、东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农业工程,年利用再生水1.2亿立方米。

  (七)雨洪水资源利用工程。通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坑塘、河渠清淤浚深及河系连通等工程,恢复和增加农业蓄水能力。到2011年,全市农业蓄水能力恢复到10亿立方米。同时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的前提下,科学决策,统一调度,充分利用水库、坑塘、河渠等工程,相机合理调蓄当地沥水、汛水和上游弃水。使一般年份年雨洪水调蓄量达到2亿立方米以上,努力实现雨洪水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农村生产用水保障率。

  (八)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项目,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对其直接受益田间工程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沟渠清淤及土地平整,确保以高标准农田工程为农业生产提供支撑。2009年,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清淤农田干支渠700公里。到2011年,全市中低产田灌排沟渠和土地基本清淤、平整一遍。并结合当地特点逐步建立循环机制,每年完成一定的工程量,以5年左右为一个周期重新治理一遍。

  (九)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要加大对老化失修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力度。2009年,继续实施宝坻、武清两区试点工程建设,维修改造农用桥闸涵100座。到2011年,在全面完成宝坻、武清两区试点工程的同时,加快推进其他有农业的区和各县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全市共计维修改造农用桥闸涵779座。

  (十)农村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围绕现代化城镇发展规划布局,按照水系工程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并重、水环境改善与水文化建设并举的原则和"一条清淤河、一条风景线"的治理标准,实施全市农村骨干河道整治工程。2009年,启动外环线以外29条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治理完成农村河道17条,总长130公里。到2010年,全面完成29条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67.54公里。同时加快实施农田骨干河渠清淤整治,加大排污监管力度,打造城乡千里清水廊道。

  (十一)农村坑塘整治和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结合城镇规划布局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加快对农村坑塘治理改造,恢复蓄水能力,改善村镇水环境,使改造后的农村坑塘真正成为以蓄代排的蓄水工程、水清岸绿的镇村风景和娱乐休闲场所。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再利用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村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集中处理。2009年,争取启动农村坑塘整治和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建设。到2011年,综合整治农村坑塘200座、新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利用示范工程25座,改造实施村镇排水设施25处,同时对外环线以外地区已有和新建的53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

  (十二)水土保持工程。按照"治理山丘区,保护水源区,修复平原区,管住开发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以城市水源地于桥水库水源涵养和建设清洁小流域为重点,加大山丘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积极推动平原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工作。2009年争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到2011年,治理山区水土流失面积184平方公里,山丘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市水务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区县水务(水利)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领导、分解到部门、细化到责任人。

  (二)扎实做好前期,搞好项目储备。市水务局要积极编制和修订完善《天津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三年实施计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指导各区县根据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抓紧做好区县农村水利发展各项规划修编工作。建立农村水利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按规划实施,按项目实施。

  (三)创新管理体制,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加快区县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未组建水务局的区县要抓紧组建,已组建的区县要切实落实和履行水务管理职能和责任。二是继续深化区县国有扬水站、排沥河道、水库等基层水利管理单位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工程管理体制,落实管养经费,实行管养分离,实现高效运行。2009年完成水利管理单位改革验收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市级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区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和乡镇水利站三级农村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确保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提高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和农村水利先进技术的推广普及水平。到2011年,基本建成农村水利三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四是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落实工程建后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进程,提高农民自主参与自身受益的灌溉、饮水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的积极性。2009年新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40个。到2011年,全市农民用水者协会达到300个。

  (四)切实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等农村水利工程的支持力度。二是依托规划,加强市水务部门与市相关部门协调,市财政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年增加农村水利的投入规模。新增的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新农村河道治理、坑塘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等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三是积极鼓励引导农民自愿筹资筹劳。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采取奖补结合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自身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四是创造条件,吸引民营资本投入。尽快出台民营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相关优惠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水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弘扬水利建设主旋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水利、办好水利的积极性。

  天津市水务局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水利 农村 发展 意见 通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