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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0    浏览次数:1

各基金项目依托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成效,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的管理,促进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经自治区统计局批准(桂统审批函〔2009〕5号),现决定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及结题后项目跟踪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查表的种类和调查范围

  (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调查范围:自治区科技厅(或联合自治区财政厅)2005~2010年下达并于2010年仍在实施(含2010年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应用基础研究专项、北部湾经济区基础研究重大专项、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类别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具体见项目清单)。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跟踪调查表》调查范围:自治区科技厅(或联合自治区财政厅)2005~2010年下达并于2008、2009年结题或验收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等类别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具体见项目清单)。

  二、调查统计期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调查工作组织

  本次调查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基金项目负责人按时填写《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或《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跟踪调查表》,并审核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调查表内容。各基金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本人承担的项目(课题)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或《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跟踪调查表》。

  四、调查表填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广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gxsti.net)首页点击“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系统”--项目负责人入口进行登录、填报。依托单位在广西科技信息网首页点击“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系统” --单位管理员入口进行登录、审核本单位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情况调查表。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

  广西自然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是了解基金项目实施情况和基金项目取得成效情况的重要工作,是基金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调查成果将为今后项目立项及实施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此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调查任务完成。调查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项目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于1月15日前把本单位负责此次调查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广西科技厅。

  联系人:郭李怡 刘裕维,电话:0771-2809432

  传真:0771-2844705,电子邮箱:309207338@qq.com

  附件: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跟踪调查表

     3、项目清单(此清单按不同单位分别列出)

  (本通知及附件除项目清单外可从广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gxsti.net/)“通知公告”栏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相关下载:
关于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doc
附件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跟踪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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