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进口废旧电子电器 粤严控废物名录即将公布

发布日期:2004-01-19    浏览次数:2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环保局近期将根据《条例》要求,制定《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将废电池、废电器等列入名录。此外,广东省还将禁止省外、境外的生活垃圾进入广东省。

  据省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邓智明介绍,省环保局近期将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废线路板、废电池、废电线电缆、废轮胎、废旧电子电器将被列入省严控废物名录。

  《条例》规定,禁止在广东省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和禁止省外、境外的生活垃圾进入广东省。据介绍,目前广东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不足400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4%.另外,广东省本身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约为35万吨/年,也未得到有效处置,因此也有必要禁止在广东省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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