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4    浏览次数: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的通知

  渝财研〔2011〕2号

市财政所属学会、协会:

  按照《重庆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财研[2010]1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见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一)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联系人(见附件1)取得联系后,由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组成科研项目组联合申报。

  (二)科研项目申报一律通过重庆市财政局所属学会、协会向市财政局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资料下载。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2(《办法》后附),或从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站(cqcz.cq.gov.cn)下载电子版。

  (二)单位审核。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以往承担财政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科研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三)上报材料:1、审核合格的“重庆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申请书” (附件2《办法》后附)一式2份;2、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可通过局域网发送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杨勇邮箱或yangyong168@sohu.com)。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作无效处理。

  三、申报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上查阅)。

  若有不明之处,请与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联系。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邮编:401121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67575544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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