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区质监局按照市质监局《北京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了三次学习讨论,结合实际制定了《门头沟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了各方责任,严格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取证条件等要求,对生产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水平落后、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差,没有严格的制作流程,无检验设备和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等问题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对提升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产品质量水平,规范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将起到促进作用。
该《办法》已上报区食品办,区食品办将于近期向全区各单位征求意见。(门头沟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