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等4个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3-15    浏览次数:2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市质监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规定》4个配套实施文件,已经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予公告,自nth="4"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2.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3.北京市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办法
   4.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规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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