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世纪坛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世纪坛医院等1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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