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重点课题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23    浏览次数:2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上海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和新任务,迫切需要深入研究若干事关上海“十二五”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财税问题,为加快推进上海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借鉴参考,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社会各界智慧,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将2011年度部分重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发展财政投入机制的若干问题研究

  2.关于上海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 2011年3月25日至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申请人可登录“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查阅和下载《上海市财政局重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上海市财政局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等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须用计算机打印填表,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课题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课题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五、评标程序

  1.上海市财政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1年4月下旬在“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公布中标结果。

  2.中标单位或个人须填报《上海市财政局重点研究课题计划任务书》,经上海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后,向中标单位或个人下达《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课题正式立项研究。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自接《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须向上海市财政局提交中间研究成果,由上海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须于2011年9月底向上海市财政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由上海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上海市财政局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上海市财政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4至8万元。

  八、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2106室(200030)

  联系人:申红、苏永军

  联系电话:(021)54679568-21063、21071

  传    真:54906057

  电子信箱:czjkt2011@163.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上海财政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

  

  

  上海市财政局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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