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整合提升发展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若
干意见〉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整合提升发展区县示范工业
园区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方案
发展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是市委、市政府提升区县经济的重大
举措。为加快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 《关于整
合提升发展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09〕30
号),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制定本责任分解方案。现提出如下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部门,确定联络员。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
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责任分解方案的分工,认真将
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每个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
联络员,负责沟通情况,协调落实分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
宜。各责任单位于10月底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情况沟通。建立由有关单位参
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沟通情况,及时解决
相关问题。同时,要将分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每月区县示范工业
园区点评会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责任分解方案的实施。
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狠抓政策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
要根据责任分解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确定具体的实
施步骤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
送市中小企业局备案。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项,
责任主体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负责相关目标任务的实施;相关
配合部门要在牵头部门组织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积极配合,
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主体部门每季度要向市人民政府
上报工作进展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抄送市中小企业局。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园区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