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5    浏览次数: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本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掌握来京务工人员在京就业的总体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人口调控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现就开展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时间

  外地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拟每半年开展1次,今年的调查时间分别为2011年4月和9月,调查样本数量为5万个。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抽样调查主要是了解来京人员在京就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进京务工的渠道、职业、就业的流动性和稳定性等内容。

  抽样调查将采取入户调查和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员将统一佩戴调查员胸牌(样式附后)。被调查社区的流管服务站等相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应协助调查员开展好此次调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职责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流管办负责制定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督查调查工作的开展;撰写调查报告。

  区(县)人力社保局、区(县)流管办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街道(乡镇)负责组织被调查社区(村)流管站选派专人协助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要求

  (一)提高对来京人员就业状况调查工作的认识。来京人员就业状况调查工作是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在京就业状况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支持配合落实到位,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受访人员对此次抽样调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以使政府能够更全面地掌握本市人力资源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从更好地促进本市公共就业管理与服务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

  (二)确保抽样调查质量。各区县应明确专人对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每位督导员应每天与所负责业务指导的调查员进行情况沟通,全面掌握调查进度和问题,保证调查质量。

  五、联系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韦相民 刘文刚

  联系电话:010-63167712,010-63167711

  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知博

  联系电话:010-58762846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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