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即将出台《散装食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4-07-19    浏览次数:2

  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卫生质量不安全、标识不规范、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有关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慎重。另据悉,广州市即将出台《散装食品管理办法》、《食品标签标识规范意见》。

  记者走访广州市大型超市,发现散装速冻食品没有任何遮挡物便被摆放在冰柜里,顾客可以随意地凑过去看、闻、摸、拿,一旁的服务员只负责称重。在散虾皮出售处,有消费者还捏了一小把入嘴品尝。

  在一些超市的熟食区,记者还看到,各类卤肉、烤鸡、酱鸭等食品均“裸”放在柜台上,无任何遮盖。来来往往的消费者不时对柜台上的熟食用夹子翻动一下,或夹起来闻一闻。另外,大桶散装的果脯、话梅、松子、开心果等,也摆成一长排暴露着任消费者挑选。

  另外,超市散装食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现象较突出。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速冻水饺的标签上只有品牌、馅料和价格,对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却只字不提。记者询问售货小姐水饺的生产日期,售货小姐回答说:“散装水饺都没有生产日期。”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超市还将规定要求标注的“生产日期”改为“包装日期”。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有无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留意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有无防尘遮盖设施和禁止触摸的标识;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等。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