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宣布:今起取消外贸经营权审批

发布日期:2004-07-01    浏览次数:2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自7月1日起,新修订的《外贸法》将正式实施,并将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取消对外贸经营权的审批。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外贸经营权审批制,而根据加入WTO承诺,我国应于今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外贸经营由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既放开了经营权,促进了经营主体多元化,又可保证对外贸秩序的有效监管和维护。这种备案登记制是一种自动登记的方式,不再是行政审批,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企业只需填一张简单的表格,另持工商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等文件),即可到备案登记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登记手续。 记者龚雯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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