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只升华  副市长

  副主任:王敬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董迎科  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陈浙闽  市文明办主任

  张志强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靳润成  市教委主任

  武长顺  市公安局局长

  韩启祥  市监察局局长

  张中华  市民政局局长

  杨福刚  市财政局局长

  尹海林  市规划局局长

  吴延龙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李全喜  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严定中  市环保局局长

  李福海  市市容园林委主任

  张国庆  市农委主任

  朱芳清  市水务局局长

  程津新  市卫生局局长

  王海福  市工商局局长

  佘清文  市旅游局局长

  沈 毅  市交通港口局局长

  矫 捷  市法制办主任

  李树义  市市政公路局局长

  王周喜  城投集团董事长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审批全市重大城市管理整治方案;筹措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资金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主任由李福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市政公路局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

  (二)组织编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城市管理专项管理标准;(三)完善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四)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五)监督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依法管理城市的情况;(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和分析城市管理中的问题;(七)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八)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 管理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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