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级科技园区:
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1〕51号)及上海创新基金工作研讨会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2年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依据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同时,为贯彻《黑龙江省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我省确定的十大产业,优先支持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装备制造、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煤化石化、矿产经济、林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十大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对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及相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二、 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见附件1)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
(二)已列入省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不予申报;《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不予申报;已申报2011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并已推荐到国家的项目,不予申报。
(三)项目申报企业必须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否则不予申报。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必须具有一定额度的研发支出。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直接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进行申报(网址www.innofund.gov.cn)。
(二)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联合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报送正式资金申请文件(附申报企业项目预算表,见附件3),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中心(3份)和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其中:县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应将申报资金申请文件同时抄送市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级科技园区项目可在地方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分别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三)请申报企业及事业单位填写相应的《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表》及《企业2010年度研发支出明细表》,装订于报送市、县财政部门的项目册内,各市、县财政部门将在项目申报时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南》和《须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筛选,择优申报。同一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月报及年度财务决算。财务月报、决算填报网址:http://221.212.251.130/hljcz。首次填报企业需联系当地财政部门获得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并向当地财政部门出具按时、持续报表承诺函。
(三)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提供资金支持承诺函。
(四)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由地方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由地方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财政厅企业处,委托他人上报或企业自行上报一律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需按照《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4)装订成册(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六)受理截止到2011年5月27日 17 :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谷俊涛 李晓琳 孙琳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4号一楼
电 话:0451-86333114 53653191 15804514999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谷川
电 话:0451-82628432 13903613673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杨亮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电 话:0451-53643946
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