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经中央批准,由质检总局牵头组织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7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动员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申报,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一律按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格式要求填写,并附上规定的证明材料,有关材料电子版可从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网站 (http://zlgls.aqsiq.gov.cn/)下载。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一式四份,含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两张),于5月3日前提交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7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