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严控电子和网络游戏审批

发布日期:2004-08-17    浏览次数:2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重申,强调引进版电子和互联网游戏的审批权归新闻出版总署。

  为遏制当前电子和盗版网络游戏充斥市场,以及一些游戏商擅自出版引进版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混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归口审批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决定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出版引进版电子、网络游戏出版物前应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授权,签订出版合同,并履行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单位、机构或个人,包括各类电子产品市场、软件销售店、网吧等一律不得从事电子游戏出版物、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客户端程序只读光盘、游戏计费卡的发行业务。

  记者了解到,该行业近年发展迅速,系“先有产业,后有监管”。目前全国电子出版机构有150多家,互联网机构50多家,还有100多家正在经营、但尚未纳入审批监管的网络游戏运营公司。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表示,目前虽有总量结构上的控制,但尚未明确具体审批的数量。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