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延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执行日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13

京建发[2013]157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银行,各有关单位:

  近期,因本市存量房交易量大幅增加,各区县交易登记业务饱和,为切实满足市民房屋交易登记需求,并确保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做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3]73号)执行日期由2013年4月1日顺延至2013年5月1日。请各试点区县及有关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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