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确保我市防洪和供水安全。按照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目标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在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自1963年至今,海河流域已40多年未来大水,发生大洪水的机率在增加;城市水源地潘家口水库预测来水严重不足,城市供水形势十分严峻,2010年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高度警惕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2010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各专业组的组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级行政首长及防汛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组织推动和落实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保证防汛安全。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吸收相关河系管理单位作为本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落实防汛措施,深入细化防汛工作各项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6月份的第一周将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名单在《天津日报》刊登,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加强防汛能力建设。

  1.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各部门防汛、防潮和排涝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修订和完善天津城市防洪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河系防汛抢险预案、防汛预警应急响应规程,建立全市防汛整体联动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各河系管理单位、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督促中心城区正在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细化度汛排水预案。中心城区已建成但尚未移交的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汛预案,切实履行防汛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排水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市区防汛排水安全。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善在建工程度汛预案,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汛自保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加强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联系天津警备区及驻津部队,发挥我市军民联合、协同配合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军地防汛工作洪灾联防、信息联通、技能联训的新机制,按照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抓紧制定天津市军地联合防汛抢险预案。要充分利用驻津舟桥部队在防汛抗洪方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研究建立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具有实战意义的军地联合防汛综合演习,提升培训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河系管理单位和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抢险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防汛抢险技术,结合本河系、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洪水特点,组织开展抢险实战培训和演练,提高险情处置和抢护技术能力。

  3.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要在汛前完成新增500万元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完成编织袋和麻袋40万条、砂石料2万立方米、桩木500立方米、铅丝50吨、炸药45吨的防汛物资冻结任务,其他物资作为一般性储备。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相应增加防汛物资的冻结和储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物资维护管理,落实到物资储备调运的每个环节,保证防汛抢险工作需要。

  (三)强化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优化施工安排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主汛期前永定新河防潮闸要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年内完成永定新河治理一期工程建设任务。金钟河防潮闸重建工程、蓄滞洪区撤离路工程、应急度汛河道专项维修工程要在主汛期前建成并发挥工程效益。继续实施蓟运河治理和海堤加固工程,建设州河、泃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东丽区新地河水库、静海县团泊洼水库和蓟县5座山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全面提高防洪工程综合减灾能力。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系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现有防洪工程的管理维护,按时完成日常维修养护和专项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河道巡视巡查表单,落实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专项检查任务,明确巡查人员、巡查责任段及巡查内容,发现敏感性、重大性问题及时上报,抓紧核实处理,切实发挥防洪工程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防汛检查措施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天津市一级行洪河道堤防、小型穿堤涵闸防汛检查规范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汛专项检查要求,组织对防洪工程、预报预警设备、转移避险措施、重点防汛部位、重要防汛设施、防汛物资储备以及防汛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在防汛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清晰、要求明确、措施得当、限期完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检查工作走过场,真正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城乡排水除涝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农村分部和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把市区排水泵站及农村国有扬水站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作为防汛抗旱工程的重点之一,开展排水泵站检修、管道疏通汛前会战,及早动手,抓好落实。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完成天津市区防汛调度指挥中心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启动市区排水泵站控制中心平台及配套设备建设,制定城市排水设施移交细则,搞好排水泵站和排水管道的验收,确保按时移交、功能完好,及时发挥效益。保护海河及与之沟通的景观河道水体。市内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落实辖区排涝的各项措施,环城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协助中心城区排沥的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村分部要修订完善排涝调度预案,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农村排涝服从城市防汛供水安全。要采取联合调度措施发挥扬水站的作用,做好农田排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沥涝损失。

  (六) 抓好防御山洪和风暴潮灾害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尽快完成蓟县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建设,发挥防洪减灾效益。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修订山区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完善县、乡、村三级安全责任制和基层防御体系,加强山区水库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广泛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宣传,落实村户避险措施,提高防险避险意识和能力。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潮分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防潮责任制,建立堤防巡查报告和联动响应制度,建立风暴潮灾风险评估模型,编制风暴潮灾风险图。启动海堤口门维修加固工程,完成海堤土地确权勘界工作。编制完成滨海新区防潮规划,建设防潮调度中心,完成防潮信息化工程建设,确保防潮安全。

  (七)抓好抗旱供水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积极面对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干旱、供水水源、上游水情和用水变化情况及趋势,编制2010-2011水利年度城市供水方案,合理安排引滦调水时机,积极谋划2010年引黄济津调水工作,保证城市供水安全。要抓紧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就引黄济津潘庄线路应急输水工程进行沟通协调,争取项目尽快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潘庄线路工程以及引黄水源向滨海新区供水的前期工作,落实具体工程和调水事宜,确保工程今年发挥效益。要加强海河保水护水工作,密切关注河道水位水质变化,适时做好海河生态补水工作,为城市提供优美水环境。

  农村抗旱需要牢固树立长期抗旱理念。一是密切注意旱情发展变化,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安排、早行动,及时向国家及市有关部门反映旱情及抗旱动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二是继续做好蓄水、调水和水源调配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治水新思路,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调度措施,努力实现雨洪水资源化,增加抗旱水源。重点做好农业大县的调水工作,抓住时机积极向上游争取水源。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调度,严格灌溉用水管理,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提高科学防旱、抗旱水平。着眼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完善抗旱预案。四是加快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用水者协会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加强指导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促进用水者协会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三、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行防汛职责。天津警备区在6月15日前完成45万民兵抢险队伍的组建任务,并在汛前做好防洪工程实地查勘,制定分洪口门爆破方案和抢险预案,组织做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准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及时筹措和核发防汛应急资金,保障防汛日常工作和防洪工程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组织所属重点企业落实自保措施。市商务委要组织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落实生活保障措施。市建设交通委要安排部署好中心城区在建基础设施工程、已建成尚未移交排水设施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制定相应防汛专项预案和防汛物资调运方案。市公安局要制定防汛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围绕发生紧急汛情时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等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变化趋势的分析,重点加强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对重要天气过程实施滚动预报,增强预报实效。市海洋局要加强沿海地区风暴潮的预报和监测。海河下游局要确保事关我市城市防洪安全的5座重要闸涵正常运行。市环保局要加大对海河监查力度,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蓟县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状调查,摸清灾害隐患,提出防御对策。物资集团等防汛物资储运部门要加强防汛物资管理,落实好物资储备调运的每个环节,保证防汛抢险需要。水文部门要密切注意流域水情、雨情,加强水文测报业务培训和技术演练,做好预报测报工作。电力部门要制定专项预案,保障防汛重点部位、重要闸涵泵站及供水排涝设施的电力供给,确保防汛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市人防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防汛应急保障预案。

  (二)完善防汛信息保障手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蓟县山区水库和蓄滞洪区应急通信技术支持工作,落实预警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组要组织修订防汛通信保障预案,确保汛期防汛信息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为防汛抗旱会商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

  (三)开展防汛清障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一级行洪河道的违法违章情况进行清理,特别是环城四区要提早安排,坚决遏制和打击海河网障现象,大港地区要在7月10日前清除独流减河苇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提前做好口门分洪准备。各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汛前完成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和变更的核定工作,组织开展蓄滞洪区水患风险意识教育,落实好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蓄滞洪区按要求及时有效启用。永定河大旺村、永定河郎园、泃河桑梓、永定新河左堤28 082及22 200等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与爆破相结合的方式破除,请天津警备区负责爆破,由口门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机械挖掘。其他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方式破除,由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部队配合。

  (五)加强防汛宣传。各级新闻宣传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增强广大群众防御水旱灾害的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关心和支持防汛抗旱。各防汛抗旱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防汛抗旱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要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防汛抗旱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大局为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援。对玩忽职守和不服从指挥的责任人,要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防汛抗旱各单位的扎实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防汛抗旱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提供安全保障。

  主题词:水利 防汛 抗旱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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