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2013〕116号

发布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2

朝阳局、海淀局、丰台局、门头沟局、房山局、通州局、顺义局、昌平局、大兴局、平谷局、怀柔局、密云局、延庆局,首农集团: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和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农[2013]30号)要求,现组织申报我市第八批国家综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经与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协商,请你们商本区县有关部门组织推荐项目,各区县、首农集团原则上最多申报1项。

  申报项目选择应符合《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标委农[2007]81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知”要求,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项目选择的基础:一是从积极性较高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市级标准化基地项目中择优选报;二是从已建成的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中选择提升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示范类型:一是区域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三、申报项目的产业重点:地域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链延伸拓展。具有一定的规模,有较好的生产条件及管理基础,有一定的产业发展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

  请于nth="4" year="2013">4月26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信息汇总表》(1份)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我局将与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上报。

 

  附件:1.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信息汇总表
     2.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3.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和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nth="4" year="2013">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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