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和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2011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黑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条件。县(市)领导要重视科技工作,县(市)有科技管理部门,财政有相应比例的科技投入,有相应的匹配资金;县(市)具备较强科技服务能力,有技术依托单位,有成果推广服务体系;项目所扶持产业是县(市)特色支柱产业,有较大发展潜力,项目实施可有效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县级财源,带动较大数量农民增收。
2.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并已通过验收的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所扶持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产业技术升级、产业链条延伸和区域辐射需要申请新的项目。
3.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县(市、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指标及额度
各市(行署)限2个申报指标,其中至少有1个县(市)。申请资金额度20-4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申报书。
2.项目预算申请表和预算支出表(参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具体开支范围,随表附报详细的测算依据、标准、说明等)
以上材料一式9份,并附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限
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到省科技评估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评估中心:刘伟卓
电 话:0451-82632038 手机:13644574717
E-MAIL:lwz821215@163.com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王喜林
E-MAIL:av69@tom.com
电 话:0451-82628482 82625077 15904515855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曹铁峰
电 话:0451-53621475 13936680202
E-MAIL:jkwcctf@yahoo.com.cn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