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4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3号)精神,坚持实行市级统筹、区县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天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俊芳 副市长
召 集 人: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靳润成 市教委主任
尹耀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黄永刚 市教委副主任
丁福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怀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丽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中启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沈 磊 市规划局副局长
段宝森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郑玉昕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田惠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建一 市编办副巡视员
程树梅 市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主任由黄永刚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调整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接任,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 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
落实。
2. 审议全市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
3. 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市学前教育
事业发展的建议。
4. 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5. 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具体工作;组织拟定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
(四)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参照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建立本区县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学前教育△ 制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