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印发
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办好、节约、安全、有效"
的原则,及早做好各项重大会议活动筹备工作,集中力量办出特
色、办出品牌、办出水平,取得最好的效果。会议活动结束后,
各承办单位要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对未列入计划安排的,

原则上不再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或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也不以

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出邀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会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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