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
作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推动天津在高起
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各区县、各部门、各
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全面落实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要层层落实
责任,每一项工作及其子项都要有领导分管、有处室负责、有人
员承办。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只原则提出工作目标的项目,要
尽快确定具体内容和进度安排。3月10日前,将制定的分段进度
安排和节点完成时间报分管副市长,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抓紧做好衔接。项目涉及2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牵头单
位要主动履责,与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对投资规模大、
建设时间紧、审批内容多的项目,承办单位要尽快与相关部门衔
接沟通。各有关部门也要提前介入,主动帮助承办单位推进工作。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开展督查。每季度要对照目标要求,
逐个核实进度,逐一作出评价,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定期选取推动难度大的事项专题开展督查。在工作处于重要节点
或遇到突出问题时,要及时深入实地,检查完成情况,查找存在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对进展滞后的工作,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
制定整改措施。年终要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督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