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0年重点建设项
目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九日
          
     关于我市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加速实施市第九次
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关键一年。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
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

要要求,大力实施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战略

部署,进一步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适度较快增长,对于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2010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

体要求,现就201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安排原则
  落实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措施,围
绕工业优势产业、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和大交通体系建设、自主创
新、循环经济、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大投入,优先考
虑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的大项目。

主要投向:
  (一)加大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
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优势产业投入,建设高水平的现代
制造业和研发基地。
  (二)加快海港、空港、高速公路、铁路等大交通体系建设,

加大能源、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加快农林水利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
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按照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增加社会
事业、生态环保投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强商贸、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投入,促进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为区域综合服务的功能。
  二、安排情况
  初步确定201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80个,总规模8413亿元,当
年安排投资1919亿元。包括:工业项目33项,能源及交通项目17
项,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18项,农林水利和小城镇建设项目2项,

社会事业项目6项,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4项。
  三、几点要求
  (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统一认识,加
强领导,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切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

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二)发展改革、城建、规划、土地、环保、财政、银行等
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在审批、建设资金、土地征用、施工组
织等方面提供方便,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综合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协调、帮助解决。
  (三)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交通管理、
治安、消防、绿化等各有关配套和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的相关职
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动服务,真正为重点项
目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的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
采购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严格按有关规定
办理。
  (五)重点建设项目要按合理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年内
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确保建成并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衔
接工作,尽早投产,发挥效益。其他项目也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
进度,支撑全市投资增长。


  附件: 201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建设 项目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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