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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2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13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获博士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京人发[2004]96号、京人发[2005]47号和京人发[2007]31号)以及全国或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京人发[2000]111号、京人发[2003]37号),成绩合格。

  其中,农业技术系列申报条件按照《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5号)执行,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申报条件按照《关于简化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手续的通知》(京人发[2001]66号)执行,职称外语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4]96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和《关于划定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京人发[2005]47号)执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按照《关于简化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3]37号)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请参见市农委网站(www.bjnw.gov.cn)“热点关注”栏目中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不具备以上规定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填报破格申报材料,经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网上申报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2013年农业技术和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社会化评审,请申报人员务必于4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业设置情况

  (一)农业技术系列

  专业评议组评审专业(工作内容)评审对象

  农学作物植保、土壤肥料、农作物栽培、作物遗传育种高级农艺师

  蔬菜蔬菜植保、蔬菜土壤肥料、蔬菜栽培、蔬菜育种高级农艺师

  畜牧动物饲养、饲料研制、动物繁殖、动物品种改良高级畜牧师

  兽医兽药研制与使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动物疫病诊断、动物疫病监测检测高级兽医师

  (二)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

  专业评议组评审专业(工作内容)评审对象

  林业森林培育、林业生态高级工程师

  果树果树栽培、果树育种、果树病虫害防治高级工程师

  花卉花卉栽培与育种、花卉病虫害防治高级工程师

  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园林植物)高级工程师

  水产水产养殖高级工程师

  四、报送材料

  请完成网上申报人员于4月21日—4月23日(其中:4月21日上午9:00—下午4:00点;4月22—4月23日上午9:00—下午5:00点)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原件2份,左侧双钉装钉。其中,《申报表》要求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且每份申报表须由申报人在“个人申请”栏中亲笔签名,并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右侧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表》复印件12份(要求原件亲笔签名、贴完照片并且加盖所有公章后再复印),复印后须在申报表右侧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并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经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后按以上顺序左上角装订。

  (四)申报人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不限。其中,1寸规格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第1页“贴照片处”,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照片处加盖公章;2寸规格的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请勿在此照片上盖章。

  (五)答辩论文一式8份(5000字以上),A4纸打印,并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必须是由本人近三年内独立撰写,不得是学位论文或个人技术工作报告。论文格式请参照期刊论文格式撰写,除论文封皮处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论文名称、申报专业等信息,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个人相关信息。

  (六)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发表论文/论著/译著”、“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请按《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原件经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每份复印件首页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左上角装订。其中,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必须复印杂志的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已出版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

  请将上述六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七)若有需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破格的人员,在报送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的破格材料附上,没有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件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八)评审费280元/人。

  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农科大厦A座12层1214房间(海淀区板井曙光花园中路)

  自驾车路线:西四环四季青桥东、曙光花园路西。

  公交路线:运通104路、33路、632路、469路正福寺站下车即到;347路、489路、689路、特10路、运通110路板井站下车后十字路口向南100米)。

  联系人:张越萍吴彦澎

  联系电话:51503513 83979192

  五、答辩时间

  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评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专业评议组专家在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听取申报人员答辩汇报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成就及对新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农业技术系列现场答辩评审会初步定于6月25日左右,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现场答辩评审会初步定于6月27日左右,具体时间安排请在6月上旬前注意登陆市农委网站(网址:www.bjnw.gov.cn)“通知通告”栏上查询。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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