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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0

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的管理,结合财政资金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对原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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