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2011年春运自1月19日至2月27日,历时40天。据预测,2011
年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将达928.5万人次,同比增长9.8%。今年
春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旅游客流增多,学生、民工流量较
大,节日商品和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十分繁重。按照《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
3005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确保实现安全无事故、
旅客无滞留、服务无投诉的目标,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春运工作
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有序开展
2011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
为主、优质服务。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只升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
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
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
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
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市政公路局、市
公安交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
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
处、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南环铁路有限公
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安全
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市客管办、
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
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
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
通港口局(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电话:2453
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市交通港口局等运输组织部门以及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
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
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
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
资运输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
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工
作,深入一线,为职工送温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广
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运力保障,满足运输需求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较大,时间相对集中。各交通运输部门要
认真研究客流变化规律,针对今年的特点,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民航、
道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
和预案,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铁路、民航、
道路、水运联运,充分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城市公共交
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
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灵活调度,方便旅客换乘。
各交通运输部门在集中力量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按照统
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电煤、成品油、节日应市商品
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三、强化安全工作,确保春运畅通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
重点道路、桥梁路段的警示标志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包括地铁、轻轨,下同)、船、
飞机交通工具及运输设施提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
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客运站点
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
出站。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
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的物
品进行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
具,确保运输安全。
四、提高服务质量, 保证旅客出行方便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方便旅客出行为
目标,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
展客票联售、电话订票、网上订售票等业务,为旅客购票提供方
便。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
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使旅客顺心、舒心、放心。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广
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
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加强春运情况的
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表扬和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创造和谐社会氛围,同时要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促进春运
工作顺利进行。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变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关区县和部门
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
、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确保安全有序。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
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
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六、密切合作,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
序。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
合治理工作,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
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
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管
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
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和交
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措
施,保证客运畅通。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
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0〕3005号)要求,为向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优
质的运输服务,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
急预案。
2011年春运期间,各有关区人民政府以及铁路、民航、港口、
长途客运和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均应成立春运办公室和应急值班
室。具体做法为:
一、铁路部门,遇有车站、列车出现危及运输组织安全情况
或遇到车站因能力不足出现客流积压时,站、车均立即向北京铁
路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报告,
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适时增开临时客车、加挂车辆等分流措
施。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列车绝对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铁路部门要全力抓好站区及候车大厅安全运
行秩序的管理和维护,配足食品、饮用水和应急药品,满足旅客
需求,做好服务保障。
二、港口部门,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加强对
客滚船作业的监督、管理;对托运车辆严格检查,严禁超员、超
限、超重车辆托运上船;遇到大风等特殊天气,在客轮无法正常
开航的情况下,要提前采取措施,保证旅客安全转站,避免旅客
滞留、压港情况发生。
三、天津机场,在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不正常航班保障工
作程序和备降保障工作程序,及时疏送和安排旅客的吃、住、转
站等;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天气、多机备降、紧急情况以及航班高
峰,按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应对保障措施,为保
证飞行安全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系统。
遇有冰雪天气,民航部门要全力做好清雪除冰和机场开放的
准备工作;做好旅客疏导、食宿的组织安置;做好飞行器安全检
查,加强空管调度指挥,确保飞行安全。
四、长途客运部门,针对客流高峰运输的需要,安排充足运
力,储备应急车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车队;要加强科学
调配,缩短旅客候车时间;在安排运力的同时,配合道路运管部
门,严禁超员现象,一旦发现超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
从重处罚,及时转载,转载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遇有冰雪天气,长途客运部门要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
凡不具备冰雪天气行驶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运行;要全力做好
旅客疏导工作,配足食品、饮用水和急救药品;要增配应急备用
车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顺畅。
五、市内客运(包括地铁、轻轨)部门,根据春运期间乘客
的流量,安排增加车辆、车次;延长收车时间,缩短车辆间隔,
保证群众出行便捷与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公交企业要加强对运营线路的监控,采取有
效措施保证公交线路安全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增加运力,全员上
岗,确保全市各场站旅客的及时疏运。
六、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
2011年春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做
好辖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和旅客疏导工作。
七、公安、武警、交管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出现紧急
情况时,要抽调或增派必要警力,协助车站、码头、机场做好旅
客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八、遇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交
通、铁路、民航、港口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
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市公安
交管局负责划定运输路线,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建立应急救援"
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输送;遇有道路受损时,市
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专业队伍
进行抢修,确保公路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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