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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5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面向全国的林业最高科技奖项。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奖励在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对推动林业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2005年以来,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已举办了三次评选活动,共计168项成果获得奖励,在社会上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根据《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中国林学会将开展“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应严格按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奖励范围,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
    (二)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三)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二、申报方式与推荐渠道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由成果完成单位向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成果,原则上以专题以上为单位进行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
    具备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资格的单位有:(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3)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4)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5)原林业部直属高等林业院校;(6)中央所属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7)其他相关全国性社会团体。
    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到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为便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两家单位经协调后,由一家单位统一负责推荐本地区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日期
    (一)申报、推荐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及其附件(附件主要包括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同时提交和纸质材料一致的《推荐书》及附件的电子版(word文档)。应按要求将所有的附件材料扫描为JPG格式,附在《推荐书》的后面。
    (三)2011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梁希奖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林学会学术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可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和中国林业网→直属单位子站→林学会(lxh.forestry.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联系人:王秀珍,曾祥谓
    电  话:010-62889819,010-62889821
    传  真:010-62889821
    电子信箱:liangxij@126.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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