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完成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区县予以奖励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09年,市
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天津市2009-2011年度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规
定每年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实行"双百分"考核评估,对达标的区县
予以奖励。
  2009年,各区县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用发展的思
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
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强基固本,保持低生
育水平的持续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成效。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和市人口计生
委组织力量对各区县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考评,
确认全市各区县考核评估总分全部达标。根据《责任书》的具体
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区县兑现奖励。其中,和平区、河东
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原塘沽区、原汉沽区、
原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宁河县、静海县、

宝坻区、蓟县考评总分均在180分以上(含180分),各奖励5万

元;武清区考评总分为178.8分(在160-180分之间),奖励3万元。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发扬成绩,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
局,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
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人口 计划生育 奖励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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