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及全国公安交
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网络,
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
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只升华 副市长
  副主任:王敬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武长顺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春雷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于立军 市教委副主任
      王春珍 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德勤 市民政局副局长
      宗连学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兰强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李爱国 市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马超英 市农委副巡视员
      宋 国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连选 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
      王树行 市市政公路局副局长
      丁福东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杨劲松 市综治办副主任
      武 岱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郝承强 公交集团副总经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
成时限。
  二、根据国务院下达的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向
各区县、各系统分解量化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并逐
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制定全市道路整体规划,确定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事
故黑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治理。
  四、定期对全市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每季度汇总检
查情况,并进行通报。
  五、将各区县年度本市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
超标情况和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情况纳入区县人民政府考核
体系。
  六、每年对各区县、各部门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局,办公室主任
由丁福东兼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参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成立本区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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