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
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圆满完成全
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政府机关要在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确保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装使用正版软件,软件管理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二、职责分工
由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成天津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
软件工作检查组(以下简称市检查组),负责对全市政府机关软
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和验收。市版权局负责市
检查组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日常监
管、宣传培训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
况;市财政局负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购置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
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为使用正版软
件专项检查和整改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整改(2011年3月底前)。召开全市政
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计算机软件使用种类、数量、授权及
需求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填写相关统计表册后及时送至市版权局,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
应的检查组,在本区县同步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核实,督导推动(2011年4月初至5月中旬)。市
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各区县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
查推动。
(三)科学组织,落实整改(2011年7月底前)。市人民政府
各部门要根据市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清理非正版软件和
安装正版软件工作,要组织做好更换软件前的数据备份,保证工
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总结报告,准备迎检(2011年7月底至8月31日)。市
检查组完成对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将
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
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
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
工作日程,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落实。要切实增强全市政
府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全市政府机关要把软件作为资
产纳入部门管理体系,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购置、更
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并按照政
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本区县政府机关购
置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落实规范、加强监管。全市政府机关要切实落实预装
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
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
产品。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
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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