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
事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我
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市属外商投资企业、
市属金融机构、跨省市的劳动争议和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
议。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国资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
务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化
广播影视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相应建立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
市和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后,原市和区县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
附件: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孔长起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副主任:刘华珊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高 炜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贾志强 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秘
书长
吴 瑜 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刘翠乔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李胜利 市商务委副主任
张勇勤 市科委副主任
林炎生 市教委副主任
李森阳 市农委副主任
陈庆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立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党丽颖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委副书记
马杏田 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赵光通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劳动 人事 仲裁 机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