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1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1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
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天津市2011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实现全市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

做好2011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以抓好重大项
目建设为支撑,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发展,
重点安排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今明两年
能够开工的重大项目。
  (一)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进一步壮大八大优势支柱产业,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

争力。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
快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
和服务功能。
  (三)加强农林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提
高城市防洪能力,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突出教育、卫生、文化项目建设,

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商贸流通、现代物流、

休闲旅游、总部和楼宇经济等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1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82项,总投资3794亿元。其中,

工业项目31项,投资1143亿元;能源、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18项,投资899亿元;农林水利项目3项,投资22亿元;社会事业

项目11项,投资618亿元;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19项,投资1112

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全

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大本区县、
本部门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力度,有关配套和职能管
理部门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效率,主动协调服务,为重点
前期工作项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创
新发展,按照规划储备一批、筛选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
求,进一步开拓思路,精心筹划新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增
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各有关方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强
大合力,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以优良的环境、高效的服务为重点
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前
期工作联席会议,督促推动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并专题向
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以保证全市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天津市2011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划 项目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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