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1]2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1年9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9月1日。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超过1项。
3、其它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限项数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表单,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等主管部门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时间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7月26日,推荐时间为7月27日-8月2日(项目汇总表受理时间为8月3日-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2.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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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