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和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充分认识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落实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不断扩大社会就业。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重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是维护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问题。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促进社会和谐,要求我们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要加强基层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增强执政意识和政权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机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整体。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