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5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时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这五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是: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法律监督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新的形势,全国检察机关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增强法律监督意识。
——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坚持把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