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研究部署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会议听取了法制办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1986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义务教育法进行修改、完善。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要求制定适应义务教育基本需求的有关经费标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管理,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是到农村任教,采取措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安全,规范学校收费;加强教师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思想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减少教科书种类,提高教科书质量,降低教科书成本,防止利用教科书非法牟利。草案还规定要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对于提高全社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提出了未来五年和十五年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会议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预报预测水平。二要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加快交通、空间天气监测网络建设。三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认真做好气候资源普查、规划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和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四要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体系,强化规划引导和行业管理,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